房屋租赁终止协议
在预防和控制疫情的过程中,任何准备出租未入住和空置的出租房屋的房屋都必须通过村庄(社区)城镇街道的安全审计才能出租。
凡需在临安租房的,应主动申报个人身份、健康状况等信息,并与出租业主合作,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登记及提交资料。
出租房屋的业主是租赁房屋管理的第一负责人,应当仔细核实和登记租户的个人身份、健康代码等信息,并尽快将其提交所在村庄(社区)。 只有出租才能办理。
不按规定登记、提交租户信息等违法行为。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”、“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法”等法律法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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